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国务院2010年10月25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将职业培训作为一个系统制度来建设,各类职业培训资源的整合和统筹被提到议事日程,还提出,“要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
随着我国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规模不断扩大18年5月份国务院又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提出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该《意见》还提出以紧密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求,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为基本方针,对重点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通过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培训以及技术研修攻关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创造的能力。
本着合作共赢,以德国丰富的双元制职业教育资源为依托,面向中国大陆地区展开合作。结合各地产业经济,区域文化、行业特点共同联合成立“中德职业培训学院”。培训学院建设的基本要求为:
1) 已加入相应的专业行业职教集团或参与过中德方面合作交流项目的职业院校以及应用技术型大学,或拥有丰富的对德合作经验(需提供相应项目说明);
2) 在本区域或省内院校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号召力的优质院校;
3) 拥有机电一体化、数控加工、电气工程、机械自动化、汽修等智能制造相关专业群;
4) 有意愿与德国手工业协会长期合作,共同开发本省培训市场,按照德国双元制质量标准制定培训计划,并愿意接受监督及考核;
5) 在本省高职学院综合排名领先,或拥有丰富的对德合作经验(需提供书面说明)